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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朝历代的军纪之中,对于逃兵的惩罚都是极为苛刻的。
秦律最是严苛,秦朝军队的最小单位是“伍”,为五个士兵组成,平素训练之时,一“伍”的士兵在一起,上了战场亦是如此,若是其中有一人当了逃兵,则全“伍”连坐。如果发现士兵失踪,军队上报阵亡人数时,他的家人会收到国家抚恤,但在最后发现他不是阵亡而是逃兵,他的家人就悲惨了,轻则轮作奴隶、重则阖家斩首,
唐朝军纪虽然没有秦朝那般严苛,但亦是非常严谨,甚至逃兵的罪名详尽分开,一种是在平时训练时当逃兵、一种是在打仗时当逃兵,如果是训练时的逃兵,杖八十、逃跑三日则加一等,最高可加到流配三千里,如果是打仗时的逃兵,那么没说的,无理由斩首!
并且,这是不可以以金赎罪的。
一旦这个妇人的丈夫被确定为逃兵,就算能够免除一死,也必然要流放三千里,晋升再无回归关中之日。
一个好端端的家,立即破败……
妇人顿时又惊又怒,脸庞涨得血红,嘴唇都咬破了,浑身颤抖着死死瞪着段二:“你怎能这般无耻?你们安国公府纵然势大,可难道还能大过王法么?”
“王法?哈哈!”
段二讥笑一声:“吾家世代乃是公主家臣,王法算得了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