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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的邮驿制度非常严格,唐朝律法之中把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,都规定得很是细致,稍有差错,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。
比如,驿长应负有若干责任,首先必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瘠,呈报经费支出情况。若有驿马死损,驿长负责赔偿;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,则“杖一百“……这是什么样的重罚?基本就没命了。
对待驿长尚且如此,对驿丁的处罚更严。
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,若不换马则杖八十;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,应遣而不遣者,杖一百;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,两天加倍……以此类推,最重的处徒罪二年。
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,则罪加三等。
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……
因为全国空前的大统一,隋唐两朝从中央发至各地和由各地送达中央的官方文书特别多,仅各州送到中央的统计材料,每年即达五十余万张。《新唐书》之中有记载,中唐著名诗人元结在道州任上做刺史才不足五十天,收到的各地文书就有俩百函之多……
极端严苛的生存环境,还要面对上级主管单位的压榨,可见此时的邮驿系统是如何的现状严峻。
而乡里但凡有一些门路的壮丁都去军中服役,虽然危险一点,却至少吃得饱穿得暖,若是运气来了还能捞一笔军功,惠及家室,荫萌后代,最起码家中赋税全面,谁愿意去苦哈哈的驿站当一个驿卒?
房俊闻言大惊:“削减供给?万万不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