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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每天起早贪黑,但是有一点却没有改变,那就是每天三顿饭必须回来吃。因为她实在接受不了这边的美食。
可她的这个习惯却苦了措姆,要知道这边人早上就是一杯咖啡或者奶茶,不吃早餐的,就这一杯奶茶,可能也得拖到临近中午才喝。
结果梅婷他们每天天不亮就起床,洗漱完就得吃东西,这就搞得措姆每天也得天不亮就的爬起来安排早饭。
埃米一帮年轻人是肯定来不了那么早的,烧鸡娜和小花儿成了主力。但是她们的尼餐梅婷还不爱吃。
看见措姆发愁,陈天骄自告奋勇的每天帮她做饭,结果就是,每隔十分钟他就得跑到叶雨泽屋里问馒头怎么蒸?小菜怎么拌?
最后郁闷的叶雨泽干脆爬起来自己去做,这家伙太笨,真的教不会。而措姆的藏餐也太粗糙,这一下叶雨泽就成了酒店的大厨。
每天到晚上就等于煎熬的杨革勇,干脆也起来帮忙。就是酒店每天的分工开始精细起来。
三个老男人买菜做饭,女人们打扫卫生。硬生生的把旅居变成了家常,把偶遇变成了日子。
叶雨泽的身后永远有一个小尾巴,那就是阿奴。她最近也住到了这边,本来应该跟姐姐住的,不过叶雨泽让她非常亲近,于是就赖在叶雨泽的屋子里不肯走了。
叶雨泽也非常喜欢这个小姑娘,拿着她就当自己的女儿,而且阿奴住在这里还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可以做挡箭牌,对那些觊觎他美色的人直接就挡在门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