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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好理解,“等生产资料”则是卫所所有的那些农具,由于按照以前的制度,这些农具都是卫所的,不属于军户,所以现在也是“承包”性质。
不过,由于高务实信不过基层卫所的操守,因此这些东西的承包现在是直接免费,军户们不必为此花钱,只是在农具损毁时才必须赔偿。
这个赔偿也很有意思,高务实生怕基层卫所坑害军户,因此不准他们收钱,只准收赔偿的农具。他又考虑到,某些没良心的东西可能用这些农具不合格来为难军户,因此一不做二不休,干脆规定:只要该农具是京华所产的新农具,有京华出示的售卖单据,则生产建设兵团基层卫所便不得拒收,违则上报兵团。
上报兵团肯定没有好下场,这个大家都清楚,因为这里头大家都逃不掉“京华”两个字的影响——你TM连京华的东西都敢拒收?反了你了!
你知不知道兵团高层的勋贵们也是能从这些农具里分红的?您老人家的脑袋和他们一样与国同休了吗?
这个制度是后世红朝实施的,要说全面在大明铺开,那可能比较难,因为地方上的地主豪强以及他们背后的读书人都肯定不同意,可能会搞出很大的乱子来——动摇朝廷根基的那个级别。
但是,这项制度在“军屯”范围内却是完全可行的。为什么?因为军屯的田是两百年前朱元璋就划分给了卫所的,京营本身也是以五军都督府的名义控制着大量军屯地的“集体大地主”。
既然是集体,而且理论上这都是皇帝的地,那就好办了,因为它不是私有性质,朝廷今天可以这样搞,明天也可以那样搞。高务实代表朝廷这么改,皇帝既然同意了,谁也没有二话好说。
再说,勋贵们作为皇帝以前实际上的“白手套”,他们也同意了啊,那还说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