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5集:南方政权户籍管理的差异 (第4/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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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屯田户籍与海疆开发:闽为解决人地矛盾,在沿海滩涂开展屯田,招募流民与疍民(水上居民)垦殖,编为「屯户」,户籍归「都巡检」管理。屯户可免十年赋税,但需承担海防巡逻任务,这种「亦农亦兵」的户籍设计,使福建沿海在五代时期得到大规模开发。
(三)南汉:蕃商经济下的户籍包容
南汉(917—971年)据有岭南地区,广州港是当时中国与东南亚、阿拉伯贸易的枢纽,境内海外蕃商云集。刘氏政权推行「重商轻农」政策,其户籍管理呈现出罕见的开放性。
1. 蕃坊户籍与宗教包容:南汉在广州设「蕃坊」,允许阿拉伯、波斯、印度商人居住,蕃坊设「蕃长」,由外商推举,负责蕃商户籍登记与宗教事务。据阿拉伯旅行家伊本·白图泰记载,南汉时期广州蕃商户籍达十二万,蕃坊内建清真寺、教堂,户籍管理中尊重其宗教习俗,允许蕃商按伊斯兰法处理内部纠纷。
2. 市舶户籍与关税创新:南汉在广州设「市舶使」,将海商户籍分为「本土海商」与「蕃商」两类,前者按「船户」登记,后者按「商团」登记。关税征收按户籍资本分为三等,上等户(资本万贯以上)抽分30%,中等户20%,下等户10%,这种累进税制在古代户籍管理中颇具创新性。
3. 矿冶户籍与工商并重:岭南矿产丰富,南汉将矿冶户编为「炉户」,户籍隶属「铁务」,允许炉户在官营矿场之外私营开采,只需缴纳「矿税」。据《南汉书》记载,乾亨年间(917—925年),广州炉户达两万余,其户籍地位与农耕民户平等,反映了南汉「工商皆本」的户籍理念。
四、地理经济差异下的户籍管理成效与局限
(一)农业型政权的稳定与困境